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按照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相关管理办法,我行拟对《反洗钱可疑案例监测模块改造项目》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供应商,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方案洽谈。
一、资质要求
1、注册资金人民币200万元(含)以上,财务状况良好;
2、公司经营正常并存续2年(含)以上;
3、企业或者其法人近两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无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等行为;
4、公司具备完善的组织架构和制度规范,拥有充足的技术、人员和设备资源;
5、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次项目中参加报名;
6、参与报名的供应商能作为签约主体参与后期的商务流程;
7、设备和产品应满足《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8、报名供应商应符合宁波银行供应商管理相关要求;
9、如报名供应商为首次与我行合作供应商,请按附件格式提供“供应商尽职调查报告”。
二、技术要求
1、供应商需具备反洗钱报送领域-可疑模型模块项目建设的经验(仅限原厂),并提供项目合同等证明材料(开具发票证明)
2、供应商需具备较强的数据集市建设能力,以及有过系统审批流程的相关建设经验。产品能够实现可疑任务生成,自动化以及人工的审批功能。
3、需适配行内技术平台,满足我行非功能性需求(高可用、高性能、安全性等)。
4、产品软件的性能、响应和异常等指标符合用户体验基础要求;
5、产品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法》关于个人信息处理的规则和原则,符合管理办法,在获得授权情况下,支持通过客户自主行为获取相关个人信息数据;
6、持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CMMI评估认证、IOS五大体系认证;
7、提供软件原厂标准服务(支持内网私有化部署);
8、提供原厂7X24小时(含节假日)电话支持和相关技术咨询服务(项目实施、售后服务等);
9、提供软件补丁安装及版本升级服务。
10、产品需参与我行现场POC 测试。
三、报名方式及起始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 2026 年 2 月 4 日之前,通过报名链接“点击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报名链接如下:https://cpms.nbcb.com.cn/cpms/ananymous/cms/,并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学辉0574-83050673 (采购部)
宋少逸15381887129 (业务部)
唐昱群13003738395 (业务部)
反洗钱可疑案例监测模块改造项目主要需求概述
一、现有可疑模型体系重构
1、存量可疑模型迁移。将我行现有的存量可疑模型迁移至大数据平台进行跑批。
2、指标体系搭建。系统性梳理现有模型逻辑,构建统一、规范的可疑模型指标体系。
3、模型重构和优化。基于新指标体系,对现有的可疑模型进行重构。
二、可疑案例模块改造
1、现有功能模块的升级和迁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案例以及接续案例的预警、生成、处理、上报流程
2) 人工新增单主体、多主体案例
3) 可疑客户、账户、交易补录
4) 到期、逾期任务提醒
5) 客户账户交易等信息展示
6) 团伙案例的处理及上报流程
7) 和尽调、评级等模块进行联动,行内系统间跳转
8) 报送信息校验和打包
9) 报文以及纠错、补正等回执处理
2、增加模型实验室。需包含下述几项功能:
1) 低代码建模与调优支持。支持通过低代码方式快速构建或优化可疑交易模型。用户可通过可视化操作(如指标的拖拽、参数配置等)灵活组合模型逻辑,降低技术门槛,提升业务人员建模参与度。
2) 模型试运行与效果评估。支持新模型或调优模型的效果试运行,并提供简单的模型效果展示,辅助模型有效性验证。
3) 模型发布。试运行通过后,总分行业务人员均可发起模型的发布流程。系统需支持相关审批流,审批通过后将模型从试运行环境发布至正式生产环境。
4) 案例回溯和重跑。模型新增/优化后,可对一定时间范围内的案例进行回溯和重跑,审核通过后在生产环境中生成。
3、辅助生成案例分析意见。针对不同类型的模型,支持配置不同的案例分析模版;如能叠加有效的算法技术则为加分项。
三、技术要求
1、要求所有代码开源,后续行内可自行维护和调优。
2、按照行内的水星开发平台重新搭建可疑模型模块(水星平台为行内自研的一套系统开发平台,按照行内的基线和组件标准去实施),要求微服务架构和信创,GoldenDB,晚间批量放大数据集群内跑批。
3、可疑模型跑批任务,还有可疑模型所用到的指标规则,需要和系统模块分离开来,降低耦合性。
附件:
宁波银行信息科技服务提供商尽职调查报告
一、基本信息
1.1服务提供商基本信息
服务提供商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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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
| 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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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 |
| 注册资本&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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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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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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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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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营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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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监管评价
(是否出现在监管机构的黑名单中)
(最近二年在政府或金融同业合作过程中是否受到处罚)
(是否存在未决诉讼)
1.3关联公司或附属机构信息
(关联公司或附属机构是否存在经营危机,该危机是否危及该服务提供商的正常经营)
1.4主要客户清单列表
(主要客户群体)
二、服务提供商持续经营能力
2.1财务情况
(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三、服务提供商内部控制和管理能力
3.1服务提供商内控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内容如覆盖以下3.2-3.6内容,则将评估报告内容对应填写至各个部分)
3.2服务提供商的组织结构
(内部控制部门,如是否建立了内部的使用工具的安全测试部门、内控部门、审计部门)
3.3 IT制度体系建设
(是否对其公司及项目的安全管理及流程管理建立了相应的制度)
(项目过程中的项目管理(PMO)体系,包括例会、沟通渠道等)
(服务质量控制方法)
3.4培训体系建设
(是否对其员工定期开展技术技能以及安全防范相关的培训,提供培训计划或培训材料)
3.5服务提供商人员离职率
(了解公司技术人员的离职率)
3.6IT风险管控
(包括对公司本身的IT风险管控及所承接外包项目的IT风险管控情况)
四、服务提供商信息技术能力
4.1服务能力和支持技术
(服务提供商的技术能力资质证明,专业认证等)
(描述使用的工作方法、应用软件、技术文档、评估模型、评估工具等使用情况、知识产权等)
4.2服务经验与市场评价
(服务提供商主要的服务行业、主营业务、服务客户)
(类似的服务项目经验及项目合同证明材料)
五、服务提供商的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该项评估内容用于非驻场信息科技外包)
(描述内容可包括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情况、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防护体系建设情况、安全事件响应和恢复能力、实践经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