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韩华化学”)是由HCC控股株式会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和中国其他有关法规,在浙江省宁波大榭开发区投资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成立于2008年09月08日,法定代表人金珍玉,注册资本约2.36亿美元,占地面积约21.41公顷,现有员工246人。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大榭石化)五期项目即将试生产,大榭石化五期项目试运行后生产的液态乙烯(产能25万吨/年)除周边企业消耗外,富余部分拟租赁韩华化学乙烯罐区低温乙烯储罐TK-602(20000m³,全防罐)作为富余乙烯接收罐,继而通过万华化学码头装船外售,本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项目;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55号令,第79号修订)第三条的要求,企业应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为:有存放:乙烯20000m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