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对“2024年度网络设备维保服务”进行采购,现邀请有意向参加本项目且满足基本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2024年度网络设备维保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 BOC-07618-2023FW037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
拟采购网络设备维保服务,服务期一年,维保设备清单如下:
序号 | 品牌 | 维保内容 | 数量 | 维保服务类型 | 维保月数 |
1 | 迈普 | 迈普AAA系统 | 2 | 原厂,金牌5*8*NBD | 12 |
2 | 宝利通 | 网络高清视频会议终端 | 23 | 第三方 8*5*NBD标准维保 | 12 |
3 | 锐捷 | 内外网WLAN-AC | 4 | RG-MAgolden金牌维保 | 12 |
4 | 锐捷 | 内外网WLAN网管 | 2 | RG-MAgolden金牌维保 | 12 |
5 | 锐捷 | 外网WLAN-认证营销系统 | 1 | RG-MAgolden金牌维保 | 12 |
6 | 锐捷 | 外网WLAN-日志 | 1 | RG-MAgolden金牌维保 | 12 |
7 | 锐捷 | 外网WLAN-分行本级出口网关 | 2 | RG-MAgolden金牌维保 | 12 |
8 | 锐捷 | 外网WLAN-出口网关(管辖行和网点) | 113 | 第三方 8*5*NBD标准维保 | 12 |
9 | 华为 | 华为USG6650防火墙 | 2 | 华为原厂7*10*ND | 12 |
10 | 深信服 | 深信服AC上网行为管理 | 2 | 深信服原厂维保,7*24 | 12 |
11 | 华为 | 核心交换机S12708 | 10 | 华为原厂7*10*ND | 12 |
12 | 华为 | 汇聚交换机S7706 | 6 | 华为原厂7*10*ND | 12 |
13 | 华为 | 服务器接入交换机 CE5855 | 13 | 华为原厂7*10*ND | 12 |
14 | 山石 | 山石SG-6000-E5760防火墙 | 10 | 山石原厂维保 | 12 |
15 | 迈普 | 迈普路由器MP8800 | 4 | 迈普原厂维保 7*4*24 | 12 |
16 | 迈普 | 迈普交换机SM4320-52TC | 4 | 迈普原厂维保 7*4*24 | 12 |
具体要求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说明书”
五、合格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或转包。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供应商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出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7、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8、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被邀请磋商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被邀请磋商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被邀请磋商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9、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10、供应商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六、公开邀请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nbgodo.com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cbbidding.com
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zhongguanzixun.com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http:// www.nbbidding.com
七、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1、有意向的供应商请按以下时间和方式联系采购人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采购人邮箱领取采购邀请文件;
(1)报名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电话;
(2)报名及领取采购邀请文件时间: 2023年11月20日到2023年11月27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
(3)邮箱地址:jzcg.nb@bankofchina.com。
2、采购邀请文件领取费用:免费。
八、应答文件的递交
1、报送应答文件、磋商时间: 2023年12月1日14:00(北京时间)
2、报送应答文件、磋商地点:宁波市鄞州区鼎泰路255号中银大厦主楼301会议室。
3、本项目不接受邮寄、传真形式递交的应答文件。供应商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应答文件密封后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供应商须承担因未送达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应答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九、其他: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财务管理部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地 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宁波市鄞州区鼎泰路255号)
邮 编:315010
电 话:0574-55555815、55555814
传 真:0574-87198947
联 系 人:彭老师 、张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