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宁波明州环境能源有限公司垃圾焚烧设施提标更新改造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明州环境能源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3X750吨/日垃圾焚烧余热锅炉排炉及2X25MW凝汽式汽轮机+2X30MW发电机组。烟气净化采用SNCR+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系统+SGH+SCR+湿法+GGH。项目配套渗沥液处理站、洗烟废水处理系统、飞灰螯合及养护车间。
建设地点: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宣裴村裴岙。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垃圾焚烧余热锅炉排炉、发电机组、烟气净化及除尘系统的采购及安装,项目配套渗沥液处理站、洗烟废水处理系统、飞灰螯合及养护车间的改造提升。
2.3本次招标的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4600万元。
2.4施工计划总工期:36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锅炉安装、改造(A级)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4.投标申请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9月10日至2026年9月17日17:00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供报名资料的,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4.2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文件。请有意向购买招标文件者将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并提供联系电话、电子邮件和邮寄地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及汇款凭证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422936324@qq.com,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人。招标文件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提供报名资料的电子邮箱。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件和邮寄地址)及联系人一直有效,以便及时反馈信息。若有变更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及时通知招标代理人,否则招标(代理)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缴纳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解放路支行
收款单位(户名):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94150078801400000630
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6年9月30日9: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至递交到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会议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和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bgodo.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宁波明州环境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宣裴村裴岙
联系人:刘晓静
联系电话:0574-2761179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招代理机构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2017室
联系人:关佳颖、董成浩、史梦铅;
联系电话:17691350126 0574-55717445